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191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11:47: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何石广、何康志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东豪路129号十三街8座(原番禺区石基镇东怡新区东豪园13街8座)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2054937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粤房地共证字第C0361258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何石广、何康志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205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204.99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204.99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03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