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02号)
现有申请人江锦辉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沙环西路4号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66562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江锦辉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82.7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70.41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70.41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1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