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11号)
现有申请人韩一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沙湾街高桥坊五巷3号(原番禺县沙湾镇古东村高桥坊5巷4号)原以韩一冲、韩小明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191772号)、以韩一冲小明名义登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1-004755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韩一冲小明更正为韩一冲、韩小明, 韩一冲身份证号码为4401**********3313,韩小明身份证号码为4406**********3135。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