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20号)
现有申请人梁发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楼镇东滘下街45号(原番禺县石楼镇清流村二十一队)原以梁发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71949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9-002729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梁发身份证号码更正为4401**********3614。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8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