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202300176
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城地字第1539号、城地字第1331号、城地字第296号、城地字第353号、城地字第91号、城地字第443号、城地字第91号)、《征用土地通知书》((72)城字第109号、(78)城地批字第270号、(79)城地批字第579号)、《关于广州胶管厂补办征用土地的通知》((84)城地批字第05号)、《建设征用土地核准通知书》((70)革城地字第308号、(70)革城地字第309号、(71)革城地字第617号)等国有土地批文及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1669号、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1670号、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1671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5111号、粤房地证字第2001841号、粤房地证字第2001876号、粤房地证字第2001884号、穗花0309005780、穗花0309005781、穗花0309005782、穗花0309010996、穗花0309010997、土地证(旧)721843号、土地证(旧)721846号国有土地证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12 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同时按程序公告废止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并核发林权类(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方式:020-37736812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