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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更正登记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5:51: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编号: 202300176    

  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城地字第1539号、城地字第1331号、城地字第296号、城地字第353号、城地字第91号、城地字第443号、城地字第91号)、《征用土地通知书》((72)城字第109号、(78)城地批字第270号、(79)城地批字第579号)、《关于广州胶管厂补办征用土地的通知》((84)城地批字第05号)、《建设征用土地核准通知书》((70)革城地字第308号、(70)革城地字第309号、(71)革城地字第617号)等国有土地批文及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1669号、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1670号、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1671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5111号、粤房地证字第2001841号、粤房地证字第2001876号、粤房地证字第2001884号、穗花0309005780、穗花0309005781、穗花0309005782、穗花0309010996、穗花0309010997、土地证(旧)721843号、土地证(旧)721846号国有土地证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12 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同时按程序公告废止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并核发林权类(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联系方式:020-37736812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林权证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花府林证字(2010)第000132号

炭步镇鸭一村民委员会

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

炭步镇鸭一村

花府林证字(2010)第0001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权利人:炭步镇鸭一村民委员会),宗地号分别为:04401140802JDSY99001、04401140802JDSY99002,证载面积分别为390亩和561.2亩,因上述宗地内分别存在与国有用地重叠面积为127113.86平方米和30497.53平方米,现将04401140802JDSY99001宗地登记面积由390亩更正为199.20亩(132801.93平方米)、将04401140802JDSY99002宗地登记面积由561.2亩更正为515.32亩(343548.90平方米)。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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