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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35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1:23:5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陈金有持位于番禺区石楼镇繁华东路9号(原番禺县石楼镇大嶺村社围)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64650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9-007950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金有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83.28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83.28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83.28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0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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