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77号)
现有申请人陈焕开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谨岗大街五巷7号(原番禺县石碁镇新水坑村忍和坊九巷五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1001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00522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陈焕开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36.16平方米,占地面积101.51平方米,建筑面积177.85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36.16平方米,占地面积85.65平方米,建筑面积157.14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用地面积136.16平方米,占地面积85.65平方米,建筑面积157.14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8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