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1号)
现有申请人陈翼棠、陈翼昌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楼镇东明大街十七巷1号(原番禺县石楼镇赤岗村)原以陈奕棠、陈奕昌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83117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9-005124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陈奕棠更正为陈翼棠,陈翼棠身份证号码为4401**********5118,将陈奕昌更正为陈翼昌,陈翼昌身份证号码为4401**********4512。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6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