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3号)
现有申请人罗剑华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中和大街北五巷13号(原番禺县石碁镇傍西村中和大街北七巷横一巷一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3721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14978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罗剑华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09.3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99.41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99.41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9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3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