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11号)
现有申请人胡倩雯、胡宏杰、黄锦梅持位于番禺区石碁镇胡地大街东五巷4号(原番禺县石碁镇石碁村安定坊七横巷三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1515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07767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更正登记。
该房产原以胡国勳(又名胡国勋、胡国芬)、胡光杰、胡锦梅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7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70.49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胡国勋、胡国芬更正为胡国勳,胡国勳身份证号码为4401**********4218,将胡光杰更正为胡宏杰,胡宏杰身份证号码为4401**********4239,将胡锦梅更正为黄锦梅,黄锦梅身份证号码为4401**********4223,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70.49平方米办理继承、更正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1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