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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变更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13号)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2:33: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孔大珠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高元街3号(原番禺县石碁镇大龙村高元坊南一巷东一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79573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14258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登记。  

  该房产原以孔大珠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09.94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10.13平方米,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110.13平方米办理更正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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