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65号)
现有申请人王伟雄、王敏玲、王小玲、王绮玲、王伟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沙头街碧沙直街四巷10号(原番禺县市桥镇沙头村碧沙直街4巷9号)原以王伟雄、王敏玲、王小玲、王绮玲、王伟浩、王垣新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44890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9144号)的不动产权更正登记,现申请人拟申请将王伟浩更正为王伟豪。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