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颐顺街15号4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李任重声称坐落在白云区颐顺街15号402房房屋的权利人李镇邦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权利人所占份额的全部法定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反映基于年代久远原因,申请人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李镇邦的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承诺李镇邦的父母先于李镇邦死亡,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009020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04日——2025年01月02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