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现有申请人陈丽华声称坐落在荔湾区文昌北路333号之一房屋权利人陈世成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房屋权利人所占房屋产权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605991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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