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应元路华光街3号107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杨荣辉、杨松辉、杨长权、杨翠香声称坐落在越秀区应元路华光街3号107房房屋的权利人杨长权的配偶沈玉葵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杨松辉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30972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01月0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