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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应元路华光街3号107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6 15:40: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杨荣辉、杨松辉、杨长权、杨翠香声称坐落在越秀区应元路华光街3号107房房屋的权利人杨长权的配偶沈玉葵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杨松辉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30972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01月0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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