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恒隆街7号1106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郑明慧、陈素焜声称坐落在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恒隆街7号1106房的权利人郑绍全已去世,并声明陈素焜为上述房屋郑绍全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129722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
现有郑明慧、陈素焜声称坐落在天河区黄埔大道中恒隆街7号1106房的权利人郑绍全已去世,并声明陈素焜为上述房屋郑绍全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129722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