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瑶台瑶池大街27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 杨嘉威 声称坐落在越秀区瑶台瑶池大街27号房屋的权利人 杨兴忠已去世,蔡丽坚所占上述房屋的份额是杨兴忠与配偶蔡丽坚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继承协议继承人之一蔡丽坚、杨嘉慧表示放弃继承杨兴忠所占份额,杨嘉威一人继承杨兴忠所占房屋份额。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我中心以 24登记07001275 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越秀区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登记机构名称: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