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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明月路37号6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0 16:30: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刘玉华、杨丽珍声称坐落在越秀区明月路37号601房房屋的权利人刘桂庭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刘玉华、杨丽珍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31546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01月0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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