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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黄埔区黄船一街16号2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16:32:4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付祥寿、付云彪声称坐落在黄埔区黄船一街16号201房房屋权利人付祥寿的配偶李三妹(别名:李艳珍) 已去世,并声明付云彪为该权利人所占份额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李三妹(别名:李艳珍)的父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实施前已经去世,且均先于李三妹(别名:李艳珍)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李三妹(别名:李艳珍)的父母亲的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103343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至 2025年1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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