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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越秀区瑶台向阳大街32号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24 10:42: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7号305室。

  联系方式:020-87602685、020-83332629郑小姐。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蔡宗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越秀区瑶台向阳大街32号

(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1000662号

蔡嘉琪

  登记机构:广州市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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