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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2号之一3楼后座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7:16: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1号窗。

  联系方式:81522162。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唐裕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2号之一3楼后座

穗房地证字第275325号

雷洁珍

  登记字号:2024登记06065999。

  公告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5日。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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