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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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荔湾区光复中路315号2406房等3套房屋继承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15:51:18 访问量:12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权利人(被继承人)曾薇霞及配偶陈清汛的法定继承人陈小丹、陈小婷、陈小平、陈小华、陈小慧承诺曾薇霞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陈清汎与陈清汛为同一人。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曾薇霞父母的死亡证明,陈清汎与陈清汛的同一人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十号窗。

  联系方式:020-815312818073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曾薇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光复中路3152406

粤房地证字第C4910927

陈小丹、陈小婷、陈小平、陈小华、陈小慧

2

曾薇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光复中路313247

荔湾区光复中路313247

陈小丹、陈小婷、陈小平、陈小华、陈小慧

3

曾薇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荔湾区光复中路313235

粤房地证字第C4910928

陈小丹、陈小婷、陈小平、陈小华、陈小慧

  公告期:202541日至2025430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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