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泰沙路凤阳街30号2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黎顺燕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凤阳街30号202房房屋的权利人蔡友南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蔡友南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2登记08000577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