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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广纸路东三街5号3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15:02: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李剑豪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东三街5号302房房屋的权利人李炳贤及其配偶任艮珠已去世,并声明其为上述房屋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任艮珠的母亲先于任艮珠死亡;(2)任艮珠人事档案中任艮珠的母亲“吕玉英”与申请人申报的“吕顺喜”为同一人。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任艮珠的母亲先于任艮珠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姓名与申报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807079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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