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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海珠区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2号2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8 15:55: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邝麟、邝静仪、邝智辉、梁翠芬、梁翠宽、梁翠玲、梁翠英、梁兆衡、梁翠莲、梁翠萍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2号205房房屋的权利人邝麟的配偶梁翠霞已去世,梁翠霞的母亲是吴妙容,吴妙容后于梁翠霞死亡,并声明邝麟为上述房屋梁翠霞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吴妙容的父母先于吴妙容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吴妙容的父母先于吴妙容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3登记0806976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6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8日

  (联系人:邹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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