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东华西路39号404、4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区志巧、李永健、李永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东华西路39号403、405房房屋的权利人李锦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李永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21025、0112100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