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东山区(现越秀区)东华西路39号404、40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6 19:23: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区志巧、李永健、李永声称坐落在东山区(现越秀区)东华西路39号403、405房房屋的权利人李锦明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李永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1121025、01121002号受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2号窗(地址:天河区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4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