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棠乐路7号1924房、白云区棠乐路7号1925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贾献忠声称坐落在白云区棠乐路7号1924房、白云区棠乐路7号1925房房屋的权利人杨爱兰已去世,并声明贾献忠为上述房屋权利人所占份额的全部法定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分别以2024登记10065003、2024登记10065160号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