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滨江东路549号大院16梯103房之二、17梯101房(共2套)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郭永生、邱虾妹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49号大院16梯103房之二、17梯101房(共2套)房屋的权利人郭基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上述2套房屋的全部继承人,邱虾妹请求办理上述2套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024登记0806672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