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沙河路伍仙桥自编3号楼304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张道辉声称坐落在天河区沙河路伍仙桥自编3号楼304房的权利人田宜英、张朝升已去世,并声明张道辉为上述房屋田宜英、张朝升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张道辉与被继承人田宜英、张朝升属于母子、父子关系,被继承人田宜英的父母亲先于田宜英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田宜英的父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1283460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