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龙口东路153号3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现有申请人魏丹心、魏志方、魏志江声称坐落在天河区龙口东路153号301房房屋的权利人程爱如已去世,并声明魏志方、魏志江为上述房屋程爱如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魏丹心与被继承人程爱如属于夫妻关系,魏志方、魏志江与被继承程爱如属于母女、母子关系,被继承人程爱如父母均先于程爱如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程爱如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78791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