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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白云区同和中路富和一街15号403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1 11:49: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甘倩文、甘倩玲、曾巧卿声称坐落在白云区同和中路富和一街15号403房房屋的权利人甘国满已去世,并声明曾巧卿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关于甘国满的档案记录说明中“咁倩文”名字书写有误,正确名字为“甘倩文”,基于年代久远、书写笔误,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其他关系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0086138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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