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关于天河区沙和路103号之二自编8栋西边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15:01: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申请人寇晓东声称坐落在本市天河区沙和路103号之二自编8栋西边的权利人罗曲已去世,并声明寇晓东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我中心以24登记09079715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