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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炭步镇东风村第四批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0:02:4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5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37736815             联系科室:确权登记科

序号预编宗地代码权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地址(坐落)现状宗地面积
(㎡)
拟登记宗地面积
(㎡)
实测建筑面积
(㎡)
拟登记建筑面积
(㎡)
备注
1440114008013JC00175黄汝华、黄森全、张样培4401211932*******8、/、4401211936*******6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东迎阳里5号、坳东向阳里6号175.27 175.27 146.86 146.86 权利人黄森全已故,原证载面积178.00平方米,因四周有房屋巷道,现状为175.27平方米
2440114008013JC00190甘伟根、甘伟南、甘耀根/、/、/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西维新里1号、坳西长庚里2号119.42 118.00 104.39 103.33 权利人已故
3440114008013JC00231张样培、黄海章4401211936*******6、4401211955*******X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东贤梓里5号、新园里6号122.47 101.00 77.71 77.71 
4440114008013JC00244罗见欢、甘洁财/、M9****4(2)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西中和里14号、西荣里17号133.42 133.42 133.42 133.42 权利人罗见欢已故
5440114008013JC00250张样培4401211936*******6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东新园里11号21.51 21.51 15.79 15.79 房屋于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原证载面积为16.00平方米
6440114008013JC00285甘国全74****6(0)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西仁和里14号39.67 38.00 39.67 38.00 
7440114008013JC00578汤强发4401211970*******2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汤边福和里4号137.96 96.00 291.84 160.30 
8440114008013JC00789甘润良、龚翠莲4401121944*******4、4401121948*******5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旺边回归巷12号137.94 130.00 393.59 280.00 
9440114008013JC00376甘伟添4401211946*******8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村坳西东成里5号97.41 96.00 238.70 224.85 

  拟登记宗地面积及拟登记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及其他说明:

  1、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房屋按实测宗地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历史已发证宗地登记面积与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不一致的,拟登记宗地面积按较大面积计算,拟登记建筑面积按实测房屋面积计算;

  2、已登记发证宗地房屋于1987年1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建成的,宅基地建房面积按不超过三层计算;

  3、已登记发证宗地房屋于2002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14日建成的,宅基地建房面积按不超过三层半280㎡计算;

  4、蓝线范围为拟登记宗地面积范围,拟登记建筑面积在蓝线范围内计算,超出登记面积部分将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不作为权属面积登记;

  5、以上内容按《广州市花都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穗规划资源花函[2020]1085号)执行。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东风村第四批公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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