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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45号之一3座401房)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9:03:4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潘贵纯受罗记宽委托,持编号为2024-526147-1038033号《公证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45号之一3座401房的房屋转移登记手续。a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1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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