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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商业大道新村18幢之4号房屋)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5:33: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黄汉威、曾敏华、张彩华(任一人)受黄泳河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18479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商业大道新村18幢之4号房屋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1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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