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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花都市新华镇公园前路31号之二A梯302房)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5:05: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李爱英受黄澄光,黄梁佩珊,黄向阳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馆出具的编号为(2023)纽领认字第0000584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花都市新华镇公园前路31号之二A梯302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2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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