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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3874526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6 17:21: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江燕路南景街30号1406房房屋(属测量D1204图3幅66号)的第3874526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林志鹏

  2020年 3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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