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东山区东兴南路105号202房房屋(属测量2303图15幅15号)的第33954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绍儒
2020年07月03日
保护视力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