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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温伟尧(91)3103007《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10 17:24: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温伟尧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街横岗 村第三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91)第31030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伟尧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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