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米市路56号大院12栋602房(属测量2203图13幅225号)的第36611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司徒卿
代理人:李曦扬
2020年8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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