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吴丽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南岸路塘前新街11号301房房屋(属测量2110图13幅48地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150271348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吴丽芳
声明人:吴丽芳
2021年 7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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