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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260763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8 15:42: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江南西路紫山大街5号601房房屋(属测量1213图4幅36地号)的穗房地证字第260763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产权人:李秀琴

  声明人:李秀琴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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