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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1050077037号《房地产证》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8 15:59: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罗永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鹤龙一路后园北街28号204房房屋(属测量5204图11幅2号)的第1050077037号《房地产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3年12月11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

  产权人(必填):罗永娜

  声明人(必填):罗永娜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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