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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025158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1 14:31: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三滘乡路池滘村沙头顶1号201房房屋(属测量0317图12幅20地号)的穗房地证字第025158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产权人:谭国钊

  声明人:谭国钊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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