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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33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5:31: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大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龙津西路豆腐亩一巷19号503房(属测量D2105图16幅190地号)的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33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9日。           

  产权人:广州市大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郑少洪

  声明人:广州市大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郑少洪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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