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89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凡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广州市荔湾区荔水街2号1703房(属测量D2109图9幅2地号)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89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2日
产权人:李凡滢
声明人:李凡滢
2023年12月9日
李凡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广州市荔湾区荔水街2号1703房(属测量D2109图9幅2地号)的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89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2日
产权人:李凡滢
声明人:李凡滢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