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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05622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11 15:57: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何天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鹤洞路330号402房房屋(属测量D0120图11幅52地号)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05622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3年 12 月 11 日 - 2023年 12月 29日

  产权人:何天萍

  声明人:何天萍

  2023年 12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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