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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东镇象山村王燕海(已故)(91)第02141410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09 19:25: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王燕海(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东 镇 象山 村 第十四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91)第0214141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王剑材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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