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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21624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1:24:3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旭景东街23号503房房屋(属测量D2507图11幅16地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21624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3日


  产权人:杜充

  声明人:杜充

  2024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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