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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东镇九湖村王汝章(已故)(2004)第0212020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 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3 17:40: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王汝章(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东 镇 九湖 村 第二经济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花集用(2004)第 021202082 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王永志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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